在往返紐約三個多月, 四處住旅館住將近一年之後, project 要我去住他們提供的公寓. 理由是因為多出一個公寓沒人住, 很浪費, 但又沒有其他人要住, 所以就半強迫我去住.
原本只打算住一個月, 畢竟住旅館的好處多多, 想要再回去住旅館. 但後來經過種種原因加上利誘之後, 又決定繼續住公寓住個一, 兩個月.
之前住的公寓因為有同事先住過, 裡面都是他的東西, 讓我感覺沒有 "家" 的感覺. 住公寓都沒有家的感覺是讓我不想住很重要的原因之一. 如果是這樣, 還不如去住旅館, 更舒適, 還有早餐吃…
現在搬進一個新的, 稍微大一點的公寓之後, 就漸漸有這種 "家" 的感覺. 桌上擺著我的 cologne, 浴室都是我的東西: 一個屬於自己的空間.
接下來兩個月, 來好好跟這小空間培養一下感情吧!
Recent Comments